地师九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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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大凡得地理之真者,不知其戒,难免造物所忌。江湖行乞,不知其戒,难免鬼神所愆,迩见地理家,大半或绝或贫,遭一切凶祸者,皆不知所犯地理之戒故耳。地理九戒,为地理家不知者醒。
    一、不守孝悌、不尊师道、争能好斗者,不可妄传,虽骨肉亲友亦然。倘传非其人,能不干乱洩之罪。
    二、非遇积善之家,虽重金不可举地,骨肉亲友亦如之。倘举与薄德之人,能不为天地所震。
    三、不可欺心,凡诈害者,或受人私贿,以是地谤为非地,非地举为是地。或受人之仇人私贿,或因简薄挟嫌,使其将吉地败坏,害绝一家,大凡欺心即是欺天,纵目前得计,而终身与后嗣不顾,臆何愚若是。
    四、遇有吉地,不得夸现于人,须看德者缘分何如。若吉地之大者,更不可露洩,及自己痴图,逆天行葬。
    五、有宅墓寺宇在前,不可后龙斩关,及毁寺宇下穴,不可使人凿绝龙气。
    六、人家吉穴,已葬未葬,不可阴地谋佔,及盗葬强葬火葬。
    七、人家老墓,不必劝改,即房份兄弟贵贱贫富不一,争执求改者,当婉言劝慰,恐移吉葬凶。
    八、开穴有古塚,不可葬,宜另卜葬,并宜将古塚成坟,祭奠以安灵魄。
    九、心地宜培,有心地,方有阴地。若心地不培,纵有法眼,中有鬼神蒙阻,本凶地而误认为吉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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